夜間行車要注意的問題
發布時間:2022-11-19
汽車在夜間行駛途中,要适時察看儀表的工作情況。發動機和底盤有無異響或異常氣味。
夜間行車,嚴格控制車速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。保持中速行駛,注意增加跟車距離,準備随時停車。爲避免危險發生,應盡量增加跟車距離,以防止前後車相碰事故的發生。
在城市裏行車,要注意從左側橫過馬路的行人。特别是我國城市道路上的路燈幾乎都在道路兩側,道路中心線附近光線很暗,此情況下更應注意。
夜間行駛中,車速在30公裏/小時以下時應使用近光燈,燈光照出30米以外。車速在30公裏/小時以上時,應使用遠光燈,燈光必須照出100米以外。
在有路燈的道路上行駛時,可使用防眩目燈或近光燈和示寬燈。
夜間通過交叉路口時,應在距路口50~100米處減速,并将遠光燈變爲近光燈,同時開啓轉向燈示意行進方向。
夜間行車一般不使用喇叭。通常采用遠近光反複互換的方法,代替警告前方道路狀況。夜間臨時停車或因故停車時,應始終打開示寬燈、牌照燈。
夜間應盡量避免超車。必須超車時,應準确判明前方情況,确認條件成熟後,再跟進前車,連續變換遠近燈光(必要時以喇叭配合),預告前車避讓,在判定前車确已讓路允許超越時,方可超車。在超車中應适當加大車間距離。
夜間行車中,要注意道路障礙、道路施工指示信号燈等,在陰暗地段,路況不易辨清時,必須減速。遇險要地段,應停車查看,弄清情況後再行進。
夜間行車視線不良、路界不清,常使車輛偏離正常運動軌迹或遇到意外情況采取措施不及。駕駛者應降低行車速度,以增加觀察、決策和作出反應的時間。
夜間倒車或掉頭時,必須下車摸清進退地形、上下及四周的安全界限,然後再倒車或掉頭,在進、倒中多留餘地,在看不清目标的情況下,可用手電或其他燈光照。